青岛科技大学数据共建共享实施意见
青科大字〔2020〕6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数据治理,促进全校数据共建共享,进一步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依据,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内部治理效能,切实提升全体师生员工的获得感,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学校《2020年党政工作要点》中将“优化管理体系,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学校治理体系”作为核心重点工作任务这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集中统一管理、按需共享交换、标准统一规范、安全风险可控”为基本原则,完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构建规范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学校“数据湖”,开展“数聚赋能”专项行动,建设学校“数据集市”,建立数据共享开放评价指数体系,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质量的动态监测评估。实施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从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到应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大数据资源平台,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师生获得感强”的学校生态环境,立足数字校园三年发展规划,加快推动以学科建设为引领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各工作领域的信息化建设进程。
二、工作目标
在全面梳理并编制学校各部门数据清单和目录的基础上,实施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初步建成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大数据资源平台。
实现数据完整归集。依托学校智慧校园归集各职能部门数据,并推动其他党群部门和学院、科研机构的数据归集,实现全校数据完整归集。
实现数据按需共享。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打通学校各部门数据共享通道,建立完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开展应用场景授权,优化共享审核流程,实现全校数据按需共享。
加快建设大数据资源平台。全面开展部门数据质量管理,加强数据整合,有序推进数据开放,初步建成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大数据资源平台,实现数据集中统一管理。
加快数据库建设。在完善全量数据库的同时,加快建设部分重点领域主题数据库、专题库和通用业务库,为学校各项服务“一网通办”、学校综合治理等典型应用场景提供强有力的大数据支撑。
持续推进数据治理,不断提升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建立完善的数据分级分类开放制度,充分挖掘体现数据应用价值,全面建成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大数据资源平台,基本形成学校标准规范、按需共享的大数据服务生态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数据梳理,夯实数据治理基础
1.梳理数据需求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以下简称“三清单”)(责任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从梳理各部门业务流程着手,全面梳理数据共享需求,明确数据共享责任,编制“三清单”。学校建立数据共享需求管理的长效动态更新机制,各部门共同建立和维护“三清单”。根据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学校精细化管理、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综合应用需要,逐步拓展“三清单”的应用领域。
2.形成数据库表目录(责任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从梳理信息系统着手,各部门要梳理各信息系统的实际数据资产情况,抽取各信息系统的数据库表结构,梳理补充数据库表和字段的准确描述信息,形成数据库表目录。学校建立数据库表目录的抽取工具和更新机制,各部门要保障应用系统数据库表结构和目录的同步更新。
3.构建数据资源目录体系(责任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各部门在学校数据标准公共数据库表目录基础上编制全量数据资源目录,确定数据资源目录的共享属性,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资源目录的编制和维护,推进数据资产化管理。网信办负责对各部门报送的数据资源目录进行汇聚、审核,推进各部门数据资源目录优化和质量提升,构建全校集中管理、统一发布、动态更新、共享使用的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个性化数据资源补充目录。
(二)推进业务信息系统整合,加快归集学校数据
1.推进业务信息系统整合(责任部门:网信办、财务处、相关职能部门)
网信办负责明确信息系统整合的工作要求,牵头推进历史遗留项目整合规范,开展信息化项目清理与合并,调整优化信息化项目资金安排,并与财务处共同加强信息化项目资金引导,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和平台建设。各部门要加快将分散、独立、交叉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大系统,通过系统整合带动数据整合,实现业务数据优化重构。
2.推动信息系统向学校数据中心迁移(责任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各部门的非涉密信息系统要依托学校智慧校园进行建设和部署。2020年底前,各部门要完成已建信息系统的迁移,与学校智慧校园完成整合对接。
3.全面归集各部门、各学院数据,统筹推进数据“大汇聚”(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各部门要依托学校智慧校园实现数据的集中存储。网信办负责建立数据归集的技术平台和监督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整合本部门所有信息系统的数据,协调外部数据单位,将分散在不同单位、不同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整合汇聚后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池,保障数据实时更新。
(三)提升数据质量,推动数据集中统一管理
1.制定学校数据标准规范(责任部门:网信办)
通过部门调研、比对迭代,形成权威信息标准。制定全校统一的编码规则,为数据的全面打通和业务系统实时同步更新数据标准奠定基础。
2.规范数据采集(责任部门:网信办)
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原则,实现学校数据的一次采集、共享使用。学校根据职责要求,明确学校各部门的数据采集规范要求,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数据采集;汇聚本系统数据并按照“多源校核、动态更新”的原则对数据进行校核确认;落实数据质量管理责任,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同时,根据数据采集的共性需求,分级分类推行基础性、通用性数据平台建设。
3.落实数据质量管理责任(责任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学校明确数据管理的总体工作要求和通用数据标准,提供数据质量管理的基础软件和通用工具,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数据质量管理相关项目立项和建设。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分别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定部门数据管理总体规划,制定数据业务标准,全面开展数据质量管理,加快相关项目建设,提升数据编目、整合、分析、展现、安全等管理和服务能力。
4.完善数据质量监管机制(责任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网信办负责建立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对各部门数据数量、质量、归集、更新等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和全面评价,确保数据状态可感知、数据使用可追溯、安全责任可落实。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内部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及时处理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数据质量问题,并实现与学校数据资源平台质量监管联动。
(四)完善数据交换机制,促进数据共享和开放
1.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责任部门:网信办)
网信办负责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形成数据交换、共享的核心枢纽,提供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交换共享和调度服务,并实现与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各部门负责整合本部门的信息系统和数据,通过统一的数据接口实现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确保各项数据实时连通和同步更新。
2.完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责任部门:网信办)
学校各部门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建立数据共享的网上审核授权工作机制,并于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同意共享的意见及理由。非共享类数据要纳入数据共享负面清单进行管理。强化数据使用方责任,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和数据共享应用成效。网信办协助各部门进一步优化数据共享申请和使用流程,实现从提出共享申请到获取共享授权全程网上办理,健全以应用为导向的数据按需共享授权机制。以“三清单”的梳理为基础,组织梳理应用场景,审核确定应用场景清单,开展应用场景授权,以应用场景授权为基础推动数据的自动共享、主动共享,完善安全管理、评估考核和效能监督机制,推动各部门根据职能和应用场景实现充分的数据共享。
3.有序推动数据开放(责任部门:网信办)
学校建立数据分级分类开放制度,建设数据开放子平台,积极研究数据沙箱等新型数据开放技术,创新数据开放应用模式,加强开放数据监管,有序推进数据开放。学校各部门要基于数据资源目录,构建数据开放清单,逐步推动与师生紧密相关、学校教学、科研迫切需要的数据向社会开放。在保障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前提下,鼓励各部门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和增值利用。
(五)加强数据库建设,促进数据应用
1.全面完善基础库(相关职能部门)
建设完善教职工、学生、资产、财务等基础库,扩大数据归集范围,提升数据质量,为学校提供全面、精准、权威的基础数据支撑。加强基础数据库统一管理,建立基础数据更新联动运维机制,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开展基础数据融合应用工作,深入推进基础数据库在“双一流”建设、分类考核、专业认证、职称评审、学科评估、年度(聘期)考核等领域的应用。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基础数据资源,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2.加快建设主题数据库(相关职能部门)
围绕“一次办好”,聚焦具体办事场景,将多部门相关数据汇聚成库,为跨部门业务联动提供主题式数据支撑。在学校“双一流”建设、分类考核、学科评估、职称评审、年度(聘期)考核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主题数据库,通过重点领域数据的综合应用,带动数据整合及分析应用。
3.建设专题库和通用业务库(相关职能部门)
以业务数据化为目标,全面推进专题库建设,补齐部门数据短板,促进业务闭环管理。开展历史数据抢救挖掘和电子化,重点数据资源先行启动历史数据电子化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结合办公、人事、财务、资产和档案等通用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开展通用业务库建设,实现通用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统建共享,支撑部门内部“一次办好”。
4.构建全量数据平台(网信办)
构建全量数据平台架构,支持多维数据源,实现高校全量数据的“实时可采集、全面可管控、处处可复用”,真正实现“数入一库,数出一库”。
实现将业务系统的结构数据和记录行为的日志数据、线下表格数据、外部互联网数据,以及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等非结构化数据集中统一管理。
5.打造数据中台,以开放促应用(网信办)
为构建更为开放的数据服务生态,建设集“发布、申请、管控、监测”为一体的数据中台。主要包括:
统一发布中心:面向各平台和系统提供统一的数据出口方式,可快速实现数据共享接口的发布,降低数据共享门槛;
统一申请中心:继承数据治理的成果,开放校内数据资源目录;
统一管控中心:可视化处理数据申请,从而保障学校对于数据的自主可控;
统一监测中心:对于数据运行情况实现全链路监测,改变以往数据交换的“黑盒状态”。
6.提升数据分析应用能力(网信办)
依托智慧校园,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一批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的第三方数据分析和数据展现等服务机构,采用快速迭代的数据应用模式,建立数据运营工作机制,形成数据服务生态系统,有效提升各部门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研究,不断深化数据分析应用能力。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开展数据分析挖掘和可视化应用,逐步实现业务需求、数据资源和算法模型的融合,不断提升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实现数据价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方面职责,成立青岛科技大学数据治理委员会,从战略角度统筹和规划数据治理工作,其成员由校领导、专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下设数据治理工作组,具体负责数据治理工作。
(二)制定制度规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标准、行业标准,编制数据清单和数据目录管理规定,制定学校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应用和数据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管理。
(三)创新项目管理模式
创新数据项目管理模式,规范数据管理和数据服务费用标准,推广组件化、模块化、快速迭代的应用开发模式,推动信息化项目建设逐步向购买服务的模式转变,建立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安全、数据应用和云服务的长效运营工作机制。将数据质量管理和服务纳入信息化项目,将数据归集、整合、质量、更新周期和共享应用情况作为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评估结果与信息化项目审核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数据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评估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评估监督考核机制,对数据清单和数据目录编制与更新,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应用和数据质量管理等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和全面评价,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开展督查整改,实现数据评估监督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将数据治理考核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围绕数据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开展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数据治理专项审计。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和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形成推进工作的良性机制。
(五)加强数据安全保障
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数据安全体系和标准规范,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建设统一的安全监测监管平台,加强学校各业务系统、大数据资源平台、数据中心及灾难备份中心等的安全管理,建立数据管控体系和数据安全运营工作机制。建立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风险评估、日常监控等管理制度,健全数据共享和开放的安全审查机制,并开展数据安全检查。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学校人事处要创新人才管理体制,优化考核评价、收入分配等人才激励机制,支持各部门的数据治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各部门要落实数据治理牵头责任机构,明确数据治理工作人员,加强数据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数据应用工作机制,培养数据应用专业队伍,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数据分析应用能力。
(七)加强宣传培训
建立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围绕数据治理、数据应用、技术体系、安全保障、标准规范等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建立日常沟通交流机制,以简报、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交流,总结成熟经验,加强推广应用,提升各部门的数据治理能力,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对数据共享和开放的理解和认知能力。
附件:1.数据治理组织及职责
2.需求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格式
青岛科技大学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