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网络安全法》规定及上级有关要求,学校网信办为了完善网络安全事件通报机制,决定启用OA网络安全事件整改报告流程,被省教育厅、公安网警等上级单位通报的网络安全事件,将由网信办通报给责任单位一把手,并按照上级单位要求,三天内完成整改并提交《网络安全事件整改表》(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网信办网络安全自查工作中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将通过OA流程直接发给办理人。
请各位领导、老师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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