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近期学校收到上海滨启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关于我校范围内存在未经授权使用ChemDraw/ChemOffice软件的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青岛科技大学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请各单位立即开展软件排查,使用未授权ChemDraw/ChemOffice等软件的人员,立即停止使用并卸载该软件。
二、经了解,国内有同类产品可替代,并对中国科研机构永久免费。个人因科研或其他原因确需使用ChemDraw/ChemOffice等软件的,请自行购买相关软件授权。
三、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如有个人或部门仍继续使用未授权ChemDraw/ChemOffice等系列软件的,涉及相关法律责任追究的,由使用者本人和部门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