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自助现金充值机的使用,保证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原管理办法即日起作废。
第一条 充值时间
自助现金充值机充值时间定为每周一至周五 7:00-14:00,节假日(包括寒暑假)期间不提供服务。
第二条 充值失败的处理
对于充值机出现“现金已收,充值失败”的情况,卡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在每日取款后与系统进行核对,如情况属实将会通过补助的形式将失败金额下发到相应用户的校园卡账户中。
第三条 充值机的日常维护
自助现金充值机的日常巡检保洁、钱箱满币或塞钱时钱箱的更换、热敏纸的更换、故障报修等由就近的各人工服务点工作人员负责。
第四条 钥匙的保管和使用
每台自助现金充值机的钥匙有四种:前门钥匙、后门钥匙、更换钱箱钥匙和开启钱箱钥匙,每种2把。前后门钥匙和更换钱箱钥匙按照就近原则由各人工服务点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开启钱箱钥匙由卡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每次使用钥匙时请填写“自助现金充值机钥匙使用记录表”。
第五条 操作卡的使用
操作卡由卡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使用:取钱打印取币小票时;系统出现故障需重启软件时。注意:仅更换钱箱不取钱时请勿使用操作卡。
第六条 充值机内现金的取存
根据充值机提供充值服务的时间,在每日充值结束后,进行取币。自助现金充值机内现金的取和存,由卡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各人工点工作人员共同完成,打开钱箱及清点现金时必须两人同时在场,同时需有保卫处人员全程陪同负责安保。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青岛科技大学网络与信息中心。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青岛科技大学网络与信息中心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