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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核心机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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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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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科技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核心机房的日常运维管理。

第二章 出入管理

第二条 网信办核心机房存放有校园网各类主干网络设备、服务器及各单位托管服务器,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第三条 外单位维护人员(指网信办以外的校内外单位)进出机房,需首先填写登记表(附件),领取机房出入证,并在机房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四条 进入机房应遵守本办法并听从机房工作人员指导。

第五条 进入机房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三章 操作管理

第六条 非机房工作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接触和操作机房内任何设备、设施。

第七条 机房内设备的增减、更换,必须经网信办网络部负责人授权,由机房工作人员陪同完成,并做好详细登记和记录。

第八条 托管服务器及其他设备在机房内的位置摆放由机房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所有随机介质、资料、配件等由托管单位自行保存。

第九条 机房内关键网络设备的操作实行双人作业制度,严格按照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有关过程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

第十条 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 进入机房人员应注意保持机房整洁,操作结束后整理好有关工具和配件。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机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每天巡检机房一次,检查机房环境支撑设施运行状况,包括空调工作状态、温度、湿度、漏水等

第十三条 机房工作人员随时监控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第十四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私自下载、拷贝数据,不得擅自泄露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第十五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第十六条 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第十七条 不定期对机房不间断电源、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网信办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青岛科技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